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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通知

于2026-03-26录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复试通知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按《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已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

二、复试具体要求流程

《长春理工大学2026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执行(在QQ备考群中发布)

、复试时间安排

327

加入QQ备考群:1062186731

申请理由填写考号+姓名

32712:00时前

提交复试材料至电子邮箱:3783424763@qq.com

328

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准备有关工作。

请考生保持手机和QQ畅通。

328

20:00-21:00

考前培训、网络平台测试等。

采用QQ群通知并组织。

329

7:30-8:00

模拟考核、网络平台测试。

请考生在平台测试阶段严格按照管理员要求执行。

8:00-16:00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8:00-16:00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待录取流程

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系统直接默认复试通过的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

、其它事宜

1. 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

2. 复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为复试合格。

3.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成绩乘以0.3,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 复试相关材料要求参照《长春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https://yzb.cust.edu.cn/zsxx/89a7e7d42751493b83b400f22bd7377f.htm)执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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